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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凤庆县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文庙广场开展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经营环境。 “如果你在购物时,买到假货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大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现场,环食药侦大队民警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互动问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群众解读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维权方法、知识产权及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等内容,切实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并鼓励大家积极举报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共同预防和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良好氛围。 “大家平时生活中要多注意防范经济犯罪,不要相信小投资高回报,需要贷款时一定要认准正规平台。”经侦大队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向过往群众宣传假币识别、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传销、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惯用手段和防范方法,提醒大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骗意识,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谨慎投资,理性消费,不贪图小利,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害。 此外,民警还就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禁毒禁赌、网络安全、反邪防邪、反诈防诈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开展了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云南网通讯员 字银军 杨云 张雪 编辑 邓红梅 审核 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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