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县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建设目标,从完善机制、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上着力,有效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有能”向“有力”转变。 该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形成县、乡(镇)、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同时,配备村组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负责澜沧江流域(云县段)日常巡查、监督等工作。 制定印发《澜沧江云县段2021年推行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澜沧江流域(云县段)“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围绕年度河(湖)长制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河(湖)长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湖、水资源保护治理机制的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2021年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工作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设立河长公示牌20块,聘请6名义务监督员参与河道管理、宣传保护。 为落实河(湖)“清四乱”行动精神,该县强化美丽河(湖)保护,实施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面控制污染源;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落实“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精神,定期不定期督导漫湾电站、大朝山电站、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形成常态化。2021年,共投入河(湖)长经费170万元,累计打捞江面漂浮物、岸上垃圾510吨。 同时,河湖航运、养殖实现规范化管理,非法采砂全面禁止,漫湾库区申报美丽河湖建设通过省级评审。通过治理,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基本实现沿江乡(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污水处理明显改善,实现无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垃圾治理或简易治理的覆盖率为100%。(通讯员 邱国耀 编辑:廖云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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