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固定分红、且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和费用的合伙合同能否形成合伙合同关系?
答:合伙合同关系的关键特征在于“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保证固定分红、且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和费用的合伙合同违反了合伙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侵犯了公司债权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无效。这种约定实际形成的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而非合伙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