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在何种情形下可撤销赠与? 案例:老黄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儿子,儿子接受并入住,但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后因疫情影响,经济下滑,老王借款经营导致负债累累,与儿子因经济发生争议,儿子对老王再婚后的妻子进行殴打致其住院,老黄伤心欲绝想撤销赠与,其是否有权? 答: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中老张的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与,属于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但其应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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