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 采用烧香、烧纸等祭祖方式 极易引发火灾 破坏生态环境 因为祭祖而导致山林火灾的案例频发 劝告大家切莫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阿华在江西省莲花县某公墓祭祖时点燃了一根香,香快燃尽时,阿华离开现场。刚走几步,阿华看到燃香处起火,就拿树枝前去打火,但火势不减反增并往山上蔓延,造成森林火灾。 经鉴定,被烧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08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647.8亩,过火灌木林地面积为60.2亩。之后,阿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莲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华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疏忽大意造成森林火灾,致过火林地面积为647.8亩,过火灌木林地面积为60.2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阿华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能积极扑火,有悔罪表现,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阿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阿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清明将至,大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文明祭扫,安全第一。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在野外焚烧秸秆、杂草、野外烧烤、焚香祭祀等行为极易发生火灾。一定要严格文明安全用火,避免因疏忽大意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触碰法律红线,将受到法律严惩。野外若遇森林草原火灾,请拨打12119。 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来源:今日临沧 编辑:付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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