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必须”,抓实路面管控。一是对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后必须提醒驾驶人符合免检条件的要及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免检条件的要及时将摩托车送检。二是对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临界强制报废期的,要提醒驾驶人按期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三是对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应核查车辆有关信息,属于已登记的在实施处罚后,必须提醒驾驶人按规定悬挂号牌;属于未登记但在《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实施处罚后必须提醒驾驶人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四是针对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必须要对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法教育,提醒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行车。
“四个持续”,深化便民服务。一是要持续定期将注册登记、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车辆信息精准推送给交警大队,由交警大(中)队、乡(镇、街道)派出所(含边境派出所)进行“敲门”行动,督促车主及驾驶人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统一摸底调查,持续开展“送考下乡”行动,并加大每个乡(镇)上门服务考试的频度和力度,满足群众的考试需求,做到“有求必应”。三是根据各县(区)乡镇的基本情况和地域特点,稳步有序地推进摩托车登记服务站的建设,持续推进乡镇摩托车销售商建立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年底每个乡镇至少要建立1个摩托车登记服务站,有效遏制住摩托车无牌无证情况。四是引导民间资本持续进入乡镇一级建立摩托车检测机构,在没有建站的乡镇要鼓励有条件的检测机构购置流动检测线,加强与摩托车检测机构的对接,及时将“送检下乡”活动的时间、地点告知辖区居民,着力减少摩托车“脱检”等违法行为。
“三个强化”,做实警示提示。一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一屏一栏”、应急广播系统、村组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工作亮点、经验成效。要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普法强基、一分钟普法活动,深入学校、企业、厂矿、农户、种植基地和田间地头等,通过典型违法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开展宣传警示教育。二是强化提醒服务。要通过“交管12123App”、公安交管新媒体等及时发送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升宣传教育精准性和穿透力。新摩托车注册登记后,对符合免检条件即未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未非法改装被处罚,第2年、第4年、第8年无需上线检测,但需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加大“交管12123App”应用的宣传,发动村两委、劝导员、网格员以及会使用网络的年轻人帮助识字少的车主申领摩托车免检合格标志,有效提升摩托车检验率。三是强化违法举报宣传。发布一次摩托车整治行动通告,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通过电话、邮箱,临沧交警“两微一抖”等渠道举报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营造全民共治共享的交通管理氛围。
(编辑: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