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根据《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18:00 地点: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630会议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市委大楼6楼)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陈凤仙 市文明办主任 (二)决策发言人 孔 明 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熊一书 临沧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杨 阳 临翔区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人大代表) 陈谧炜 临沧市农业学校(政协委员) 苏有亮 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技人员) 薛泳江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技人员) 纪德江 双江自治县委文明办(专技人员) 张 嵌 云县委文明办(专技人员) 杨庆林 临翔区综合执法局(专技人员) 胡顺国 临沧临疆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朱盛军 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王建莲 临翔区凤翔街道昔本村(基层组织) 石桂梅 临翔区凤翔街道菜园社区(基层组织) 高德辉 临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代表) 纳新花 临沧文德玉堂(企业代表) 万梓豪 临翔区恒祥集团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代表) 朱定英 临翔区锦凤社区茶马古镇(群众) 袁光惠 临翔区锦凤社区茶马古镇(群众) 张富珍 临翔区锦凤社区茶马古镇(群众) 陶应忠 临翔区章嘎社区(群众) 李云芳 临翔区章嘎社区(群众) 吴大良 临翔区章嘎社区(群众) 李朝先 临翔区海棠社区 (群众) 彭云香 临翔区海棠社区(群众) (五)听证记录人 唐 炜 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干部 刘 军 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干部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材料将提前3日分发给听证代表,请听证代表提前熟悉《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 (三)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代表可在会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联系人:孔明,联系电话:15012069972,邮箱:lcwmb2126792@163.com)。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将以公告方式反馈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沧市委文明办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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