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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发时间:2022-07-25

    A1版

    作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担当、砥砺奋进,彰显人大工作新担当新作为——

    勤恳履职  奋发有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人大作用,彰显人大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和命脉
      ——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市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相继出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11件,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在学思践悟中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更加牢固,贯彻党的主张更加坚决,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事项384项,持续深化改革任务,按时按质推进各项改革事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保证常委会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推进。1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98项,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5人次,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地方立法质量明显提升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自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大主导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工作成效突出,立法机制效能凸显,立法过程科学民主,实现各项法规“立得住、能管用、有特色、好操作”。市委出台《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作为,设立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建立挂牌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18人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定12个立法工作制度规范,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完备的制度保障助力立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准确定位立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精选立法项目,做到“小切口”“小而精”,精设法规内容,做到“小快灵”“精而准”。颁布实施《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6部地方性法规,《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正在制定。高质高效完成《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指导3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正以及涉单行条例清理工作,指导修订《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制定《临沧市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先后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等21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监督实效持续增强

      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坚持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选题、实施、报告、审议、整改、反馈机制,选择好角度、把握好尺度、掌握好力度,精准发力,动真碰硬、讲求实效,把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将一张张“民生清单”变为实实在在的“幸福账单”,用一份份“年度答卷”回应社会关切。
      十年来,重点聚焦高质量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边境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5项,开展执法检查24次、专题询问9次、专题调研114次、满意度测评6次、代表集中视察10次。
      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建成市县两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组建财经预算审查专家顾问库,制定《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推进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发展。
      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困,围绕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有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强化民生事业监督,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连续4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连续6年组织开展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履行“河长制”督察职责,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监督力度持续加强,助力擦亮“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靓丽名片。
      在全省率先制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开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边境管控、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等专题调研,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按年度审议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定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保障民法典有效执行。2016年起,对“一府两院”116人次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全面加强监督支持,保障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临沧建设。
      畅通渠道、问计于民、凝聚民心
      ——人大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畅通渠道、凝聚民心,依法保障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密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制定出台《关于完善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机制的意见》。10年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221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询问和专题讲座。高质量高标准零差错指导完成三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覆盖,建成并投入使用77个代表工作站、940个代表联络室。在全省率先组织并长期坚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的规定,为该规定入法提供了临沧实践。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架起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10年来,代表提出议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918件,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142件,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满意率持续多年达100%,解决率从2012年的51.72%提高到2021年的84.87%。高质量组织代表视察,提炼总结出临沧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113346”、沿边小康村建设“335”经验模式,得到省人大和市委高度肯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2013年起,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为群众办实事4381件。2020年,创造性开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两年多来,全市4140名各级人大代表组建510个代表小组,开展调研800余次,协调投入资金 5000多万元,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办实事1128件,真正做到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小实事”融入大格局、“小成效”推动大发展,取得了“群众满意、代表满意、党和政府满意”的良好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聚焦“四个机关”新定位,转作风提效能
      ——人大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全面落实“四个机关”新定位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出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坚定不移扛起跨越发展的人大责任。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全面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制定、修订制度规范66项,严格执行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人大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编制《临沧人大志》,人大网站、《临沧人大》杂志、公报、微信公众号等影响力不断扩大,“一廊两室三楼道”机关文化展新姿,以数字化赋能人大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1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履职、坚持守正创新、坚持跨越发展,忠诚履职,蓄势聚能,全方位助力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临沧市委的领导下,奋勇担当、埋头苦干,勠力同心、砥砺前行,为推进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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