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之光照亮人民幸福生活
刊发时间:2022-09-20
A1版
作者:鲁文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沧市司法行政系统聚焦平安临沧、法治临沧建设,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用法治之光照亮人民幸福生活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获表彰奖励79次,其中,国家级24次、省级22次、市级33次;个人获表彰奖励124次,其中,国家级25次、省级42次、市级57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沧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以改革、发展、稳定为工作主线,聚焦平安临沧、法治临沧建设,紧紧围绕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
以改革为先导,向改革要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推动构建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保障的良好法治环境,法治信仰在全社会深入厚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地方立法成绩显著。自2016年3月临沧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6部,目前正在起草一部地方性法规、一部政府规章。
——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明显。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争议有效化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制度,整合成立专业执法队伍,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在乡(镇)试点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做好执法指引和法治保障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市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收治强制戒毒人员,依法依规做好强制戒毒、治疗康复和矫治工作。
——刑事执行体制更加完善。持续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各项制度,建成并投入使用4个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协调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体系,依托企业实体建立安置基地2个,安置帮教率达99%;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法治建设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法治临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
认真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职责作用,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机制,统筹推进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已成常态,法治临沧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个县(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个县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县被列为“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县(候选县)”。
法治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司法为民,枝叶关情。”
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理念,法治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
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有新提升。实现市、县(区)、乡(镇)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法审查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合同、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
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新成绩。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建成“一条主干四张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达100%,“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法律需求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组建法律服务团,积极开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污染防治等民生领域相关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实行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为人民群众办理公证提供更多便利;有序推进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全市司法鉴定机构采信率达100%;在镇康、耿马、沧源三个边境县建立临沧仲裁委员会工作服务站。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新突破。坚持并不断实践“枫桥经验”,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新格局,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矛盾纠纷联调联动联防;强化诉源治理,着力推动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全市共建成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8个、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工作站6个;坚持“上下”同步,“智慧调解”提升调解质量,实现线上“掌上12348”“一部手机办事通”“12348法网”等平台与线下调解组织无缝对接,推动人民调解便民服务;全市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129个,有人民调解员11452人,调解矛盾纠纷10.9万起,调解成功率达96.7%。
普法依法治理呈现新亮点。坚持“点、线、面”结合,坚持普法为先、普治并举,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打好边疆民族地区普法“组合拳”,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呈现新亮点。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8个,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率达95%;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有效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环节以及各类公共管理服务中,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基本建立;全方位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与民俗文化相融合,充分体现地方、民族特色,创作出一批“双语”微动漫、小短片、小品、打歌调等普法作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一些公众号粉丝突破100万人。镇康县司法局普法工作者将阿数瑟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是临沧结合本地特色进行普法宣传的缩影,成为临沧普法宣传的新模式。
服务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实施中,尽职尽责为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快捷高效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期间,上千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司法行政服务民生取得新成效,便民、惠民、利民更加彰显司法为民的情怀。
在历史长河中,十年只是一瞬,但对于砥砺奋进的临沧市司法行政系统,已然迈向一个全新的时代。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发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勠力同心、继续前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创造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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