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德县坚持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坚持以村民为主体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坚持将村庄“七改三清”纳入村规民约的工作思路,不断尝试探索乡村治理工作新方式、开创新格局。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村民自治的“村规民约”相结合,在10个乡镇各选择1个试点村(组)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工作,用“两山”理念引领乡村环境整治、绿色发展。确定环境卫生“保洁日”,建立“三包”责任制,配备保洁员,约定卫生管护费缴纳方式,制定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农户庭院卫生绿化制度、保洁员制度、环境卫生清运收费制度、组织领导激励约束管理机制等制度机制,主动以村规民约进行环境污染整治,让基层“治理”变村民“自理”。 为持续有效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推动村规民约落地落实,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连续两年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的政府工程性投资的人畜饮水(含农业生产用水)水费收费机制和垃圾清运收费机制、审议表决通过了人居环境整治机制,并将各乡(镇)、村(组)好的经验做法和村规民约汇编成《乡村治理探索》,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供了参考。(邓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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