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新闻网
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投稿:lincangxww@126.com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建设好美丽家园      维护好民族团结     守护好神圣国土美丽中国     绿美云南     醉美临沧
您好:您的位置是 > 普法强基在行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一起来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一起来学习!
发布时间:2023-11-23 15:10 新闻来源: 中国警方在线  浏览量:728

31.jpg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一起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哪些重要内容

32.jpg

立法目的

1.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2.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3.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4.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定义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33.png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34.png

“软暴力”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35.png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法律适用: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主要内容

36.png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重要意义

“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37.jpg

(来源:中国警方在线)


相关阅读
普法强基在行动|讲好守护“绿水青山”“检护民生”的检察故事
一男子冒充总台央视工作人员行骗 获刑7年
临沧公安“五味”融合织密安全防线
 
《我骗了我》——临沧市公安机关打击“两卡”违法犯罪宣传片
禁毒小课堂 | 打假花式零食 揭开毒品伪装
禁毒小课堂 | 警惕让你上头的加料“靓汤”
 
图片导读
 
沧源佤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
 
镇康县创建为第四批“四好农村...
 
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友情链接:
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临沧长安网 人民日报 云南日报 临沧招聘 临沧廉政网 云南网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记协网
友情链接: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央视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新闻网 央广网 中国台湾网
中国西藏网 中工网 党建网 中青在线 中国军网 法制网 海外网 参考消息网 中国警察网 中国侨网 未来网
求是网 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 中国社会科学网 理论网 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理论中国网 人民论坛网
  • 中国网信网
  • 光明网
  • 正义网
  • 云南网
  • “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 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 怒江新闻网
  • 网络谣言曝光台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编辑部邮箱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滇ICP证:滇ICP备200008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80022 滇公网安备:53090202000016号
    前置审批:云新网前审字2008-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5320147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3—2127624;举报邮箱:lincangjubao@126.com
    涉企侵权举报
    临沧市"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媒体问政邮箱:798665473@.qq.com 问政热线:0883—2123208
    临沧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联系方式:0883—2127624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