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6年兵役登记公告
2026-01-08 09:52
来源: 临沧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浏览量: 884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兵役登记工作规定》,现将临沧市2026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登记对象


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登记时间


1月1日至10月31日

 登记方式


可以采取网络登记或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

采取网络登记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即为完成兵役登记。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征兵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役的,依法给予处罚。

《兵役登记工作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兵役登记工作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视情况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咨询电话


临沧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2855049

双江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7629059

临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2855124

云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2855133

凤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2855224

永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5211571

沧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7123580

耿马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2855168

镇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83-66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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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


编辑  邓红梅  审核  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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