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福利彩票新增销售网点公开征召的公告
2026-02-28 09:18
来源: 临沧融媒
浏览量: 4296

为深入践行福利彩票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 的发行宗旨,进一步优化各县(区)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布局,拓展销售渠道,提升服务效能,筹集更多公益金助力社会福利与公益事业发展,同时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市福彩中心”),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面向交通枢纽、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及空白区域乡镇等人流密集地段公开征召41个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销售网点类型

本次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结合各县(区)上报情况,计划设立35个以传统型为主的销售网点,6个新渠道建设销售网点(新渠道销售网点不得兼营其它彩票)。

二、征召数量及区域

序号

)、乡

大概区域位置

备注

1

临翔区

佤山凤城一期

新渠道

2

临翔区

金凤翔小区商铺


3

临翔区

东环线文东村


4

临翔区

章嘎社区迎宾路


5

临翔区

迎春桥附近片区


6

临翔区

忙角片区

新渠道

7

临翔区

十三号路上段


8

临翔区

十三号路与南天路交叉口附近


9

临翔区

南天路车站附近

新渠道

10

临翔区

阳光花园附近


11

临翔区

茶马古镇区域


12

临翔区平村乡

平村乡街道


13

临翔区蚂蚁堆乡

蚂蚁堆乡街道


14

云县

爱华镇三江半岛新云大道上段


15

云县

云州新城片区

新渠道

16

云县

瑞信广场岁和超市内

新渠道

17

云县忙怀乡

忙怀乡街道


18

凤庆县

凤山镇一号路路段区域


19

凤庆县

凤山镇老茶厂周围


20

凤庆县郭大寨乡

郭大寨乡街道


21

永德县

德党镇北路


22

永德县

德党镇南路


23

永德县

德党镇凤凰路


24

永德县

德党镇德兴路


25

镇康县

8号路地块二门口至西门桥段


26

耿马县

耿马县鑫源路


27

耿马县四排山乡

乡镇主街道


28

耿马县勐永镇

乡镇主街道


29

耿马县孟定镇

孟定镇清水河新国门

新渠道

30

耿马县孟定镇

孟定镇清水河老国门


31

耿马县勐简乡

乡镇主街道


32

沧源县

新农贸市场


33

沧源县班老乡

乡镇街道


34

沧源县单甲乡

乡镇街道


35

沧源县岩帅镇

乡镇街道


36

双江县勐勐镇

汇金农贸市场西门附近


37

双江县勐勐镇

津桥酒店附近


38

双江县勐勐镇

翠园路红绿灯附近


39

双江县勐勐镇

勐勐北路铁厂二队


40

双江县邦丙乡

邦丙乡主街道


41

双江县勐库镇

勐库冰岛小镇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自然人代销者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以内,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的居民,属于外省户籍居民的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2.具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素质、能力和资金,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具备满足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的场所(自有或租赁场所,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2年);

4.申请人要熟悉手机及电脑操作同时必须直接参与福利彩票的日常销售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投注机专用设备;

5.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6.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3年的不得申请;

7.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不得申请;

8.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申请;

9.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申请;

10.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5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3年的不得申请;

11.已持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的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属于国家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属民政系统干部(含退休)及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不得申请。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请。

(二)法人单位代销者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认同福利彩票公益属性与责任理念,承诺严格履行责任彩票相关要求;

3.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自有或租赁场所,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2年);

5.福利彩票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销售人员相关待遇;

7.近5年内无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8.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请。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优先

1.熟悉福利彩票各类玩法,有福彩销售经历且销售业绩突出的申请人;

2.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学生创业者和退役军人;

3.拥有符合“福彩+”模式的场地(如茶厅、餐厅等),能实现业态融合的申请人;

4.同等条件下,具备彩票销售能力的残障人士优先。

四、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设置要求

(一)销售场所面积需达到15平方米及以上,能满足彩票销售设备摆放及客户接待需求;

(二)距离要求:城区新增网点与原有网点距离不少于300米(新渠道建设网点不少于100米);乡镇新增网点与原有网点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少于100米;间隔距离以福彩机构测量数据为准;

(三)场所性质:不得使用临时搭建房屋、铁皮房及租赁拆迁房作为投注站专用场所;

(四)设施要求:确保可连接宽带网络线路(无法布线的暂不受理),同时配备完善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五)产权及装修:经营用房无产权纠纷,经营场所须保证能够使用2年以上;需按照《云南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规范化建设手册》要求,完成门头、LED电子屏等标准化装修,突出彩票公益性(装修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新渠道销售网点规范化建设申请人需要结合《国潮.云尚福驿》店铺设计稿(附件)进行规范化建设。

(七)同一位置或地段有多人申报的,按申请人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及资质等综合能力择优审批。如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房产自有或已签订租房合同的优先考虑。


五、报名材料

1.《临沧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报名表》签字按手印;

2.《临沧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报名申请表》;

3.申请书:由申请人撰写(包括但不限申请的理由、对福利彩票的认知、发展规划前景等内容);

4.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5.申请人户口本信息、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已婚者同时提供结婚证;

6.申请人学历证明(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

7.申请人五年内个人良好征信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8.拟申请网点地址的房产所有权或租房合同证明;

9.申请新渠道销售网点的需提供《国潮.云尚福驿》店铺设计稿;

10.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彩色复印扫描。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8日至3月1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申请一个位置,同一申请地址区域内最终只能产生1位代销者。按以上要求完整准备相关材料,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csflcpgl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区域+申请者姓名/单位+投注站类型”;纸质材料待实地勘察时提交原件核验。


七、资格审查

(一)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市福彩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顺序,对申请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资料一经提交,不允许更改,届时县市福彩工作机构会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材料审核情况。

(二)实地勘察

材料初审通过后,市福彩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拟设立销售网点的建筑属性、面积、周边环境、与现有福彩销售网点及学校距离等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的申请人获得入围资格。

(三)确定新设销售网点资格

当入围的申请数量少于或者等于本市拟设销售网点计划数量时,已入围的申请人自动获得新设立销售网点资格;当入围申请数量多于本地区拟设销售网点计划数量时,由市公开征召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采取评审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分数高低确定拟代销人选。

八、结果公示

(一)获得新设立销售网点资格的申请人,将通过云南福彩、临沧福彩、临沧民政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有异议且属实的或选定申请人自愿放弃资格的,按报名顺序顺位递补;如无递补人员的届时将对该区域重新调整征召。

(三)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申请人应在接到市福彩中心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主动放弃。

九、网点建设

获得代销资格的申请人,需在45天内按照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完成销售场所装修,设置销售标识、粘贴理性购彩警示标语,突出彩票公益性。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建设的,取消其代销资格。

十、签订代销合同

销售网点装修完毕后,经市福彩中心验收合格开展培训合格后,签订《福利彩票代销合同》,发放销售设备、代销证、开通销售权限。

十一、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严格遵循“谁申请谁经营”原则,不得转让、出租代销资格,不得委托他人代营,否则将取消其代销资格并纳入黑名单;属于新渠道销售网点的不得同其它彩票兼营,否则取消代销资格;

(二)销售设备押金按相关规定缴纳2万元,待代销协议终止且无欠款、设备完好无损后,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三)临沧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除最终代销者交纳投注机押金外,不会通过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因申请人自愿租房或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申请人自付,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取得代销资格的申请人需配合市福彩中心开展日常管理、培训及公益宣传等工作,严格按照市福彩中心相关规定经营,违反市福彩中心规定经营的,视情节进行处理。

(五)市福彩中心友情提醒:经营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申请人申请前要充分调研拟设销售场所的周边环境,对房租、装修、设备保证金、彩票预售款等费用做好可行性市场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十二、监督与责任

本次征召过程由市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十三、报名咨询及服务电话

业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临沧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883-2125689

临翔区福利彩票管理站:  俸老师电话:15708839244

云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  陈老师电话:15559827792

凤庆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王老师电话:15708832742

永德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茶老师电话:13988332820

镇康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茶老师电话:15087889113

耿马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南老师电话:13988388826

沧源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丁老师电话:13308830207

双江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何老师电话:15287129709

                


             临沧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8日

   


来   源:临沧福彩

编   辑:王   玎

审   核:杨   维

终   审:彭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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