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再少也是毒 临翔警方依法铲除!
2026-06-05 21:42
来源: 临翔警方
浏览量: 49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消除涉毒风险隐患,持续筑牢辖区禁毒安全防线,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近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成功铲除18株零散野生的大麻植株。



近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禁毒大队接群众举报称,“一菜地上有麻子树”。禁毒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核实。

民警现场走访发现,一闲置地块种有18株零散野生的大麻植株,为确保毒品原植物不流入非法渠道,民警立即进行了铲除。将大麻铲除后,民警就地给围观群众进行了一堂禁种铲毒的“微课堂”,“大家记住,野生大麻的特征是掌状分裂的叶片,边缘有明显的锯齿,开花结果后特征更明显……”民警手持刚铲除的植株,现场普及了毒品原植物的识别方法、危害性及法律法规,“以后大家发现类似的可疑植物,请立即拨打我们的110报警电话”。通过现场宣传教育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好禁种铲毒工作,警民联动的禁毒防线更加牢固。


大麻科普

野生大麻植株高大、茎秆直立、表面带细毛,叶片呈掌状分裂、锯齿明显,多生长在田间地头、荒地路边。大麻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原植物,无论野生、数量多少,一律属于违禁植物,必须彻底铲除。


法律链接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禁毒这件事

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参与

如果您也发现野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或其他疑似涉毒行为

别犹豫,请立刻

拨打110或联系派出所

平安家园

我们一起守护!

(编辑   邓红梅   审核  冯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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