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6)9号)精神,自2026年9 月1日起,我省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70元、2120元、197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1元、20元。
我市市政府所在地临翔区属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20元,其余各县属三类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97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记者 赵榆 编辑 付元刚 审核 杨维)